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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5-04-22
印度作為全球重要的新興市場,其專利制度對于希望在印度開展業務的企業和個人至關重要。印度的專利制度由印度專利局(Indian Patent Office,簡稱IPO)負責管理,主要依據《印度專利法》實施。
專利類型與保護期限
印度主要保護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注冊日起10年,到期后可續展1次,續展期為權利期滿之日起5年,保護期限最長為15年。以下主要介紹印度發明專利申請的流程。
一、申請途徑
1.PCT途徑:自優先權日起31個月內向印度專利局提出進入申請;
2.巴黎公約途徑:申請人在中國首次申請專利后,可以在12個月內憑優先權向印度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
3.直接向印度專利局申請:中國申請人可以直接向印度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但需按照中國專利法關于保密審查的規定,在遞交印度申請前向中國專利局辦理保密審查手續。
二、申請所需文件
1.請求書(Form 1):發明名稱、申請人、發明人、地址等著錄信息,需由發明人簽字;
2.申請文件(Form 2):包括完整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如有)、摘要 、摘要附圖;
3.同族專利申請狀態(如有)(Form 3):申請人在印度提交專利申請,需要在提交專利申請的同時,或者自申請提交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該申請人單獨或共同在印度之外任何國家提交的相同或實質相同的國外專利申請的詳細進展情況;后續答復審查意見或審查員有特別要求時也需要提交Form3 ;
4.專利權聲明(Form 5):聲明申請人享有發明;
5.委托書(Form 26);
6.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
①通過PCT進入印度,無需優證原件,需提供優先權的完整英譯文
②通過巴黎公約途徑的申請需要提供優證原件及優先權的完整英譯文
7.翻譯人聲明以及其他程序類文件
三、審查程序
1.形式審查:提交申請后,審查員將對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2.公布:經初步形式審查認為符合印度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公開申請文本,如申請人請求提前公布,專利申請將在提出請求后1個月內公布;
3.實質審查:提交新申請同時或自申請日/最早優先權日起31個月內提出實審請求,對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的所有申請,仍可在48個月內提出實審請求。實審結束后,審查員將發出首次審查報告(FER),申請人需在6個月內答復審查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印度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也需要進行實質審查。
4.后續審查意見/聽證會(hearing,也稱口審):如果申請人沒有克服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中指出的缺陷,審查員將會發出進一步的審查意見,但這種情況較少見;通常,申請人會在FER答復后的12~18個月收到聽證會通知,要求在具體出席日期參加聽證會。聽證會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30天,且需要繳納一定的延期費。申請人或代理人將以現場或視頻會議的形式出席聽證會以針對審查意見進行答辯,并需要在聽證會后的15天內提交書面意見;
聽證程序結束后,如果仍然得到不利的審查決定,還可以向印度知識產權申訴委員會(IPAB)提交上訴請求。從實踐結果來看,聽證程序后專利授權的概率相對較大。
四、異議程序
授權前異議:任何人可以在申請公開后至授權前的任何時間針對未授權的專利申請向印度專利局提交書面的異議請求。在收到書面的異議請求書以及相關證據后,申請人需在2個月對針對異議請求書的各項理由作出全面答復,如果申請人未做答復或超過答復期限,該專利申請將被撤回。
授權后異議:利害相關人可以在授權之日起1年內對專利申請提出異議申請,理由包括:授權專利不屬于法律保護客體、專利非法獲得、無新穎性、無創造性、未充分公開、權利要求書得不到說明書支持、非最佳實施例、未滿足信息披露要求等。
若無異議或經程序裁定異議不成立的,將被正式授予專利。
五、授權
發明專利平均授權時間:3-4年
外觀設計專利平均授權時間:6-10個月
六、增補專利(也叫補充專利,申請費可享受50%的減免)
指專利授權后的有效期限內,可以基于已有專利(稱為“主專利”)而提交“增補專利申請”,增補專利即是專利局對已有專利的改進或修改所授予的專利。
增補專利的存在以主專利的存在為前提,主專利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時,專利權人可請求專利局將其變為獨立專利,繼續享有主專利原先應享有保護期限的剩余保護期,并繳納剩余應繳納的年費。在主專利和增補專利都有效的情況下,只需繳納主專利的年費。
授予增補專利需要滿足的條件:
1、主發明專利和增補專利的申請人或權利人相同;
2、主發明專利已經授權;
3、增補專利申請日晚于主發明的申請日,或二者為同一天
七、專利實施
提交實施工作聲明(working statement)-Form 27:自專利授權年后的第一個財政年度(印度財政年度從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起,專利權人需每3個財政年度提交一次專利使用情況聲明表格(Form 27),提交期限為3個財年結束后的6個月內,最多可延期3個月。
印度作為全球第五大經濟體,近年來在知識產權領域取得了顯著進展,已成為境外知識產權布局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市場。印度近年來也對其專利法進行了多次修訂,專利權人應深入了解這些變化,以確保其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并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