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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5-02-10
案件簡介
恒潔公司享有“”“
”商標的專用權,且曾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被告長葛市恒爾瓷業有限公司在抽水馬桶、小便池等商品上使用了與恒潔公司商標近似的商標以及包裝、裝潢,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作出(2018)粵06民終9608號二審判決,認定被告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判決后,被告將侵權商標申請為注冊商標,繼續從事侵害恒潔公司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且銷售額巨大。我方代理恒潔公司起訴至北京知產法院,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賠償恒潔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60萬元。
律師點評
本案被告曾被在先判決認定構成侵權,但被告認為其商標與原告商標不近似,不應認定為商標侵權,且被告將相關商標申請為注冊商標。原告采納了律師的建議,對被告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且為及時制止侵權,在無效宣告未出結果時,提起了商標侵權之訴。為增加案件勝訴概率,代理律師仔細查閱了前案證據,查找到被告在2018年之后的廣告語抄襲原告,結合被告其他惡意侵權的事實,最終認定商標侵權行為成立,并對被告重復侵權的行為,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判令被告承擔賠償責任。